116年度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

簡介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為鼓勵關心農村發展的青年導入創意構想解決農村相關議題,由青年個人提出行動計畫發揮社會影響力,並尋求可行且具在地適切性的永續經營模式,朝向志業型事業發展,創造農村三生新價值,以達青年返回農村並留下來服務農村之目標,特訂定本獎勵計畫。

對象

(一) 於計畫執行起始日(116年1 月1日)起,申請人須年滿18至45歲(民國70年至97年間出生)之個人,提案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 申請人須至本署「農村人才培育整合平台」(https://ruralcollege.ardswc.gov.tw/)完成註冊,並至主題課程>青年參與農村>有標註【洄游者講堂】之課程,完訓至少5小時課程,匯出「個人學習歷程」作為之佐證資料。

※為鼓勵曾參與過高中職生及大專生農 stay 體驗活動、大專生洄游農村競賽或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等三項活動之青年學子繼續進入農村,得檢附該等參加證明列為參選佐證文件。

※上述人員倘為外籍人士,須在計畫執行期間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專案期程

自即日起至115年9 月8日(二)中午12時截止收件。

申請方式

1. 申請者應於前款規定期限內至報名網址填寫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檔,始完成申請作業。

2. 官方網站暨報名網址:洄游農村 Plus-青年參與農村整合平臺

https://ruralup.ardswc.gov.tw/programs/b4cc563a-0665-463c-a346-409af701329d

相關費用

獎勵原則及執行期程:

經評審通過獎勵者,每年得核給最高獎勵額度為 80 萬元(依實際評審結果區分為 2 類型獎項核給額度及執行期程)。

(一) 行動實踐獎:

  依計畫需求自核定日起為期1年至3年。

(二) 培育紮根獎:

  經實際評審結果核給獎勵額度20萬元,執行期程將縮短自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結案,須完成主辦單位規劃安排之基礎主題培訓課程,並可視計畫是否延續再申請報名下一年度計畫之徵選。

內容

一、提案範圍

(一)執行之場域或計畫受益之利害關係人需明確位於全國4,271個農村社區(村里)範圍內,請至「洄游農村Plus-青年參與農村整合平台https://ruralup.ardswc.gov.tw/」>關於計畫>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附件十二「全國4,271個農村清單」查詢。

(二)議題應聚焦於「與農村社區互動性及關連性」之議題,並對在地農業有幫助或運用農業環境進行經營。

二、聯絡窗口

諮詢窗口: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02-23660812 #314周先生、#140 蔡小姐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公告頁面為準❈

前往專案網站連結:https://ruralup.ardswc.gov.tw/programs/b4cc563a-0665-463c-a346-409af70132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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