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政府自2003年開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其中教育部負責「藝術與設計人才培育計劃」, 為此設有「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此專案計畫為落實我國「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培育」之目標, 加強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培育國際化,規劃國內藝術與設計教育與國際競賽接軌,擬訂獎勵辦法鼓勵全國藝術與設計科系學生積極參與國際競賽, 並且透過國際參賽之經驗與觀摩學習,擴展國際視野、提昇專業素質。
為落實我國「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培育」之目標,加強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培育國際化,教育部自2006年推動「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IDC)」,積極鼓勵臺灣學生參與藝術與設計類型的國際競賽,提昇國內藝術與設計教育與國際比賽接軌之能力,促使全國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科系學生能踴躍參加國際比賽, 藉由參與競賽作品之準備,提升學生藝術與設計創作的水準,並且透過參賽作品之觀摩學習,擴展學生國際視野以提昇專業的人力素質。
對象
參賽時為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申請者及共同創作者倘以公司、企業或產學合作單位名義參賽,或同時具有教師身分(含專、兼任教師)者,均不符申請資格及獎勵補助範圍。
專案期程
線上申請時間:115年6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23:59
本年度受理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參加教育部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115年8月1日起獲獎者,請於116年度申請開放時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一、申請資格:
1.參賽時為我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申請者及共同創作者倘以公司、企業或產學合作單位名義參賽,或同時具有教師身分(含專、兼任教師)者,均不符申請資格及獎勵補助範圍。
2.國際競賽項目請參閱IDC獎勵要點所附之「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一覽表」。
二、申請流程:(申請獎勵辦法)
1.請至本計畫官方網站之線上申請獎勵註冊帳號並登入資料,將申請資料送出後下載PDF文件,嵌入檢附資料並親筆簽名(包含電子簽名)最後將填寫完成之獎勵金申請書、個資授權同意書及申請聲明書檔案繳交至參賽時所屬學校。(PDF檔案大小請勿超過25MB )
2.請學校協助以校(系)為單位將申請資料透過行政系統(網址請見教育部函文,僅學校專責人物使用)上傳,並檢附申請清冊以電子公文發至教育部。
相關費用
參加教育部要點所列之國際設計競賽且表現優異者,得依教育部獎勵基準核發獎勵金。(詳見獎勵要點第四點)
內容
一、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IDC)
本計畫整合國際設計競賽資訊,建置IDC官網平台,提供競賽時程、報名資訊及教學檔案,並設有藝術設計校院平台,展示各設計院校學生之作品與畢業製作成果,提供跨校觀摩與交流的參考管道,促進設計教育之互動與連結。
除競賽獎勵金申請服務外,本計畫亦持續推動設計推廣活動,包括「設計深耕×生根設計」、「來自亞洲的設計力量」、「得獎作品校園巡迴展」及「獲獎學生作品發表與產業座談會」等。透過講座、研討會及工作坊等形式,促進國際設計師與青年學子之交流互動,強化跨世代經驗傳承與跨領域合作,培育具國際競爭力之設計人才。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官網。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執行單位:亞洲大學數位媒體設計學系
三、聯絡窗口
教育部IDC專案辦公室
地址:413305 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數媒系A412計畫辦公室)
電話:(04)-2332-0022、(04)-2332-0033
E-mail:idc.org.tw@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