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推動規劃及架構:計畫之規劃推動分成4個策略
(一)青年農民基本資料庫
1.參加資格:針對年齡18至45歲,設籍臺中市滿1年,自有(配偶、直系血 親或自有農地)或承租(配偶、直系血親承 租原住民保留地、國 有或市有土地及河川 公地等,地權無法移轉 或自行承租農地)耕地位於臺中市或與臺中市毗鄰之鄉(鎮、市、區),土地面積0.1(含)公頃以上,農業設施栽培面積0.05(含)公頃以上之青農。
2.辦理方式:檢具資料至臺中市耕地所在區農會,由各區農會每年1月底彙報農業局。
(二)青年從農培訓及輔導
1.青年從農培訓(30名)
(1)申請資格:為臺中市青年農民資料庫登記在案,並實際從事農業者,自有(配偶、直系血親或自有農地)或承租(配偶、直系血親承租原住民保留地、國有或市有土地及河川公地等,地權無法移轉者或自行承租農地)耕地位於臺中市或與臺中市毗鄰之鄉(鎮、市、區),土地面積0.2(含)公頃以上,農業設施栽培面積0.1(含)公頃以上之青農。
(2)申請方式及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14日止,詳洽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2.農場經營補助(一般型30名與專案型補助10名)
(1)申請資格: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本市青年農民資料庫登記在案,設籍本市滿1 年且年齡 18 至 45 歲者,補助比率以核定總經費50%為限,青農至少配合50%,農場經營補助及核銷應依「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農業建設經費補(捐)助要點」辦理。
(2)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止,詳洽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3.農場診斷輔導服務(50場次)
邀集學術單位及各農業改良試驗場所之專家學者,或曾獲十大神農之農友組成技術服務團隊,就青農農場經營管理之作物栽培、病蟲害或肥培等相關問題,得辦理青農農場實地現場診斷及輔導工作,提供青農諮詢管道。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8日止,詳洽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三)青農增能輔導:
分為專業技術研習、青年農民組織化、國內、外觀摩、共識營及評鑑十 大績優青農(考核)等。
(四)青農創業輔導:
詳細規定如農業部「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
*補充:113年臺中市政府農業局青年農民創業及農企業貸款實施要點停止適用總說明
其他申請資訊詳見「臺中市青年農民輔導計畫」。
聯絡窗口:
臺中市政府農業 (04)2228-9111分機56400
臺中市農會 (04)2526-2110分機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