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13年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
單位: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
-
報名/申請期間:2024-05-10 至 2024-07-07
詳見專案期程 -
聯繫窗口:計畫辦公室
李小姐
05-3209066 -
主題:
-
類別:
嘉義縣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加強產業創新技術及產品之創新研究,特推動「嘉義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地方型SBIR)」,提供轄內廠商創新研發補助,加速提升嘉義縣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產業發展。
今年度以「無人載具、智慧農業、綠能科技、數位科技」為計畫研發者優先鼓勵,申請日期至7月7日截止,可獲補助金額最高為100萬元。
(一) 設籍(立)於嘉義縣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二) 3年內無欠稅情形,且於近5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計畫有重大違約紀錄者。
(三) 就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不得申請。
(四) 未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補助者。
(五) 同一廠商申請嘉義縣府地方型SBIR計畫時,僅受理以本公司資格申請(不含分公司),同公司同年度以申請1案為限。
(六) 最近三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不得申請。
(七)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不得申請。
(八) 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第三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不得申請。
(九)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不得申請。
計畫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7日。
申請者應備妥資料,確認齊全後,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廠商之計畫申請表WORD電子檔須於申請截止日前Email至chiayi.sbir@gmail.com,並洽計畫辦公室確認是否收到,始完成申請作業。
總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總計畫經費50%,且補助上限為10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