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公告頁面及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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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 為民服務專線 (02)2348-2999(週一~五上班時間)
為持續培養我國國際法專業人才,鼓勵優秀青年投入國際法研究,以協助推動外交實務工作,外交部今年將辦理第二屆「國際法研究獎」,活動已開放申請,歡迎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投稿。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在學進修生,含非日間全時進修者。
(三)修業成績
1.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任一科修業成績須達七十分以上。
2.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21日(星期五)。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備妥所需文件後,過所屬學校於截止日前將申請表送至外交部。(個人申請案不予受理)
第一名:新臺幣40,000元。
第二名:新台幣30,000元。
第三名:新台幣25,000元。
※外交部得視該年度預算額度及「國際法研究獎審查小組」之決議調整獎學金名額及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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