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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第五屆國際法研究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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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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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申請期間:2025-05-06 至 2025-08-15
詳見專案期程 -
聯繫窗口:外交部
為民服務專線
02-2348-2999 -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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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為獎掖培植國際法專業人才,鼓勵優秀青年致力於國際法研究,外交部續辦第五屆「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供國內各大專院校符合條件之在學學生申請。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在學進修生,含非日間全時進修者。
(三)修業成績
1. 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任一科修業成績須達七十分以上。
2. 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得檢附獎懲紀錄或相關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四)加分項目:曾參與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加計零點四分。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15日(星期五)。
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備妥下列文件後,向就讀學校申請:
1.曾修習採認學科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2.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4.六千字中文或四千一百字英文專題報告(總字數各為六千至六千九百九十九字及四千一百至五千一百字,字數不符者酌予扣分,注意事項詳見附件申請表格)。
5.推薦函乙份(宜請課業、論文或活動指導老師提供)。
6.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二)各校受理本獎學金之申請,應依據外交部所訂各項資格條件辦理初審,造具初審合格名單,連同各申請人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間內函送外交部複審。
(三)個人申請案不予受理。
本研究獎分為獎學金與佳作獎兩項。
獎學金各年度之獎勵名額為三名,第一名新臺幣四萬元,第二名三萬元,第三名二萬五千元,但外交部得視該年度預算額度及「國際法研究獎審查小組」之決議調整獎學金名額及額度;佳作獎名額原則為三名,得依審查小組決議後增減之。申請資料如經審查未符授獎標準者,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