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合作單位:本市申請本計畫之民間團體及企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合作單位)。
二、聯絡窗口
聯絡窗口: 李小姐 電話:04-2212-4885 分機544
❈活動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教育部公告頁面為準❈
臺中市115年度「職家合作」職場推動家庭教育計畫合作計畫申請案
一、依據115年度教育部鼓勵職場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係結合本市民間團體及企業等單位辦理互動式推廣學習課程,採多元方式進行,內容涵蓋情感與婚姻經營、親子關係、代間關係、鼓勵企業將家庭價值融入企業文化,幫助員工尋求工作與家庭的平衡,學習婚姻與愛情的經營,協助家長學得有效的親職教養知能及技巧,促正向親子關係。
三、本案後續將俟教育部審核核定補助經費後,視可受理案件數,依序通知合作單位。
本市申請本計畫之民間團體及企業等單位所屬員工、協力單位、社區民眾等。
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止提出申請。
請有意願申請之本市民間團體及企業等單位(構)團體,詳閱實施計畫並填妥申請表
無須費用。
一、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合作單位:本市申請本計畫之民間團體及企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合作單位)。
二、聯絡窗口
聯絡窗口: 李小姐 電話:04-2212-4885 分機544
❈活動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教育部公告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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