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二、聯絡窗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升級創新平臺計畫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704-4844
信箱:tiip@smecf.org.tw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三段41-2號10樓
❈活動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公告頁面為準❈
關鍵礦物之產品化材料廣泛用於電子元件、紅外光學及高階設備元件等,為避免產業鏈受到地緣政治事件等不確定因素,造
成業者面臨原料價格上升,以及取得貨品時間過長等供應問題,國內必須建立可驗證且不受特定來源限制供應系統,以提升整
體產業安全與競爭力。本計畫從系統端的應用需求為驅動,向上整合多元料源、替代材料及創新產品化技術,建立一套能支援電子元件、光學鏡頭、雷射加工及高端裝備等多領域的材料化能力。
期望透過關鍵礦物替代或減量及多元關鍵礦物供應等推動,使國內建立關鍵材料的配方開發、表面修飾及產品化製程等技術自主能量,強化關鍵礦物之應用產業競爭實力,提升產業自主性與供應鏈韌性。
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如為2家以上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止。
【應備申請資料】
(一)計畫申請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一式 1 份。
(二)計畫書一式 2 份。
(三)最近 3 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若為影本須加蓋企業大小章)。
【申請程序】
申請本專案計畫者,應於公告受理期間研送計畫書,受理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3 月 16 日止(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
戳日期為憑;親送須於公告截止日當日下午 5 時前送達指定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 41-2 號 10 樓)。並由本部籌組專業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專家小組得視需要至現場訪視),核定通過後簽約執行。
實際補助額以經濟部公告為主。
一、辦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二、聯絡窗口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升級創新平臺計畫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704-4844
信箱:tiip@smecf.org.tw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三段41-2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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