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促進創業精神,創造經濟發展,協助取得創業經營所需資金。
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 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 如事業體負責人為外國人,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一)負責人須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
(二)負責人為中華民國國民者,應於我國設有戶籍,並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負責人為外國人者,應取得 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或就業金卡。
(三)以負責人名義申貸者,負責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 不受此限。
相關費用
貸款額度:$2,000,000 ~ $12,000,000
內容
一、貸款額度:
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評估,各創業階段貸款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且不得借新還舊,其額度規定如次:
(一)準備金及開辦費用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後八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週轉性支出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四百萬元。
(三)資本性支出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之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更多申請貸款細節請詳閱官網。
二、聯絡電話: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免付費電話:0800-08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