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扶持我國原創繪本發展、厚植創作量能,文化部公布新設立國家級的繪本獎項「金繪獎」。
對象
(一) 從事繪本創作之個人。
(二) 出版發行優良繪本出版品之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及其從業人員。
(三) 對推動我國繪本產業有具體成就或貢獻之個人、事業、法人或團體。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個人或從業人員,為本國人者,應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屬外籍人士者,應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但就業服務法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專案期程
自114年7月1日起至9月1日受理報名,首次徵件參賽作品須為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首度在我國境內出版發行且載有ISBN或GPN之全新創作繪本作品。
申請方式
採網路報名,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辦理報名事宜。
相關費用
(一) 入圍繪本新人獎、繪本編輯獎及跨域應用獎項者,每一獎項之名額以三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年度繪本獎獎項者,以十八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或編輯者,入圍獎牌各一,自行決定分配金額。獲獎者不重複頒發入圍獎金。
(二) 繪本新人獎、繪本編輯獎、跨域應用獎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 年度繪本獎得獎者五名,各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各新臺幣三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四) 金繪大獎虛構及非虛構得獎者原則各一名,由金繪獎評審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自年度繪本獎之入圍者中評選出,另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五) 特別貢獻獎得獎者一名,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內容
一、徵件內容及備註
- 獎項分類:繪本新人獎、繪本編輯獎、跨域應用獎、年度繪本獎、金繪大獎、特別貢獻獎。
- 參賽作品區間:首次徵件參賽作品須為於113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首度在我國境內出版發行且載有ISBN或GPN之全新創作繪本作品。
- 翻譯作品以及使用AI自動生成軟體創作之作品不得報名參賽,僅接受全新創作且以國家語言創作為主之繪本作品報名參賽。
二、辦理單位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三、聯絡窗口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莊小姐,電話(02)8512-6223。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林小姐,電話(02)8512-6494。
❈競賽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文化部獎助資訊網公告頁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