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說明會
(一) 時間:3 月 25 日(二)14:00-15:30
(二) 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南區復興路三段 362號)
(三)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聯絡窗口
臺中市社區營造輔導平臺(臻里創意開發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臺中市西區自治街30號3樓
信箱:taichungcity3@gmail.com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公告頁面為準❈
為鼓勵青年投入臺中市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培力並提供青年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之能力與機會,發揮青年所學之專業知識與創意。本計畫規劃有意願之青年參與培植工作坊,在社區營造的基礎上,由社區提出需求,媒合相關專長的青年,與社區共同討論行動方案,以營造協力共好、建立跨世代合作之青銀共創為目標,共同落實計畫。
一、成年且未滿 46 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
二、提案人設籍於臺中市或長期居住(至少 2 年以上)於臺中市者,並檢附相關證明。
三、所提計畫實施內容以青年培植工作坊擇定之社區為計畫發想與執行區域。
四、提案人應參與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當年度辦理之青年培植工作坊(12 小時),倘有缺課者僅限請假 1 堂課(3 小時),且缺課之時數,應提具至臺中市社區營造平臺開設之必修課程時數證明 3 小時,未完成時數者則喪失提案資格。
一、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每年受理申請一次,自 114 年 3 月 7 日至 5 月 19 日止,並得視收件情形增加,延長受理提案時間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另行公告。
二、受理提案:提案參賽者須依公告徵件期限,提送提案計畫書。
三、培訓規劃:114 年 4 月中下旬辦理 12 小時青年培植工作坊,詳細課程規劃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另行公告。
四、甄選作業:114 年 5 月下旬或 6 月上旬召開甄選審查會議,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邀請相關公部門代表及專家學者 1 至 2 人組成甄選審查小組,並由青年提案人親自出席簡報。
五、核定公告作業:114 年 6 月 30 日前公告。
六、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8 日(至遲於當年度文化季辦理當日)止。
七、期中訪視:由輔導團隊於 114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八、核銷報結期限:114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
九、以上期程若有變動,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將另行通知。
提案計畫書 1 式 7 份及電子檔(內含基本資料表,請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若為多人組成團隊申請,請敘明成員姓名,並提供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獎勵原則:
一、本案採競賽型獎金制度,經評審通過核定者,每案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7 萬元額度獎勵金,核定金額及案數依實際評審情形調整。
二、經評審通過核定之計畫,若計畫成員為一人以上之團隊,由團隊推派代表人領取獎勵金。
一、計畫說明會
(一) 時間:3 月 25 日(二)14:00-15:30
(二) 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南區復興路三段 362號)
(三)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聯絡窗口
臺中市社區營造輔導平臺(臻里創意開發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臺中市西區自治街30號3樓
信箱:taichungcity3@gmail.com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公告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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