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主題:申請人應就「印太戰略」、「鞏固邦交」、「我國對外關係」、「美國對外關係」、「全球及區域經濟」、「中國銳實力」及「其他」等7項主題擇一做為研究主題,並就111年「駐點計畫研究議題」所列各主題項下之子題研擬研究計畫及撰寫成果報告;申請人可微幅調整研究子題,惟建議先電洽本案承辦人確認符合外交部業務需求,以免所另研提題目之申請案可能因不符外交部業務而不予納審。
二、申請期限及方式:申請人應於即日起至明年2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外交部研究設計會申請資料,以利辦理遴選。
三、補助項目:依「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綜合補助費。
四、駐點須知
(一)駐點期限: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註明擬駐點研究時間;外交部補助原則以60日為限。
(二)駐點機構:申請人應自行取得擬前往駐點研究之海外學術機構之同意證明,並自行安排交通及當地住宿事宜。
(三)研究報告:申請人應於駐點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提交研究計畫成果報告供外交部審查;外交部並保留未來公開研究報告之權利。
六、聯絡窗口/主辦單位:外交部研究設計會
機關地址: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二號
承辦人:張維勳
電話:02-23482849
電子信箱:whchang01@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