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鼓勵18至20歲青年走入客庄,體驗客家文化,辦理「來去客庄尞」活動歡迎青年走入全臺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或參與相關節慶與體驗客家文化活動,透過影像捕捉客庄的美好,帶動客庄觀光風潮。
對象
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於113年度18歲至20歲(出生日期須為93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間)之本國籍青年。
專案期程
報名及資料上傳時間:自113年10月15日09:00至114年2月28日23:59止。
參加花蓮加碼獎勵時間:自113年10月15日09:00至113年12月15日23:59止。
申請方式
(一)一律至活動官網線上報名,待執行單位確認所有線上報名資料及影片檔案皆完整無誤後,方視為完成報名。
(二)活動官網點選「我要參加」填寫個人資料、上傳影片及填寫影片說明(300字內)。
(三)需填寫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民國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及身分證字號並提供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四)需於線上閱讀完畢並同意簽署肖像權/著作財產權授權書。
(五)請確認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的正確性,本活動將全程透過簡訊及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相關資訊。
相關費用
活動獎勵及名額:
(一)每位參與者投稿以1件為限,影片內容經主辦機關確認通過後,始提供獎勵金,原則以獎勵獲選6,000人為限,其中,花蓮加碼獎勵限獲選2,000名,其餘屬一般獎勵獲選名額,額滿即截止。
(二)一般獎勵:為鼓勵客庄觀光,本活動拍攝之影片地點須在參與者戶籍地鄉鎮市區以外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進行拍攝,獎勵獲選者新臺幣2,500元。
(三)花蓮加碼獎勵:自113年10月15日至113年12月15日止,參與者戶籍地須非屬花蓮縣者,至花蓮縣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鳳林鎮、玉里鎮、吉安鄉、瑞穗鄉、富里鄉、壽豐鄉、花蓮市、光復鄉)旅遊並拍攝短片,獲選者獎勵金加碼至新臺幣4,000元整。
註:
1.花蓮加碼獎勵獲選名額總計2,000名。(額滿即截止)
2. 若戶籍地位於花蓮縣者至花蓮縣跨鄉鎮市區拍攝影片通過者,僅可領取新臺幣2,500元。
內容
一、獎勵影片內容及規格
(一)影片內容:鼓勵參與者以客庄景點、店家或人文拍攝旅行中客語對話創意影片,向友人推薦客庄旅遊的美好。
(二)影片規格
1.影片中須包含不重複客語至少5句。
2.符合第五點獎勵條件,至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中任一地區之客庄景點或店家實地拍攝,不可使用合成場景或後製仿造。
3.橫式直式影片皆可,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1080p)以上。
4.影片長度:以15秒至45秒為限。
5.影片檔名:參與者姓名_拍攝區域_影片名稱(例:王小明_花蓮縣鳳林鎮_漫遊鳳林客家庄)
6.影片全片需於畫面直壓「來去客庄尞」客語之標誌,相關檔案請參考連結。
二、使用素材
(一)影片素材:
a.涉及他人創作或人物肖像權部分,均需取得完整授權或去識別化才可使用,如因此造成主辦機關或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參與者須負全部責任。另提供肖像權授權書供參與者取得授權,併獎勵金核撥相關資料一併寄回。
b.影片內容若運用其他網站刊載之資料,應註明出處,並配合網站資料開放宣告事項。
(二)音樂素材:
參與者原創作品,或主辦機關及其他經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Creative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進行合法公開使用。
三、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客家委員會
執行單位: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四、聯絡窗口
1.活動專線:(02)2358-4546,週一到週五服務時間:上午9:00至下午6:00。
2.Line官方帳號:@ihakkatour,將於收到訊息後儘速回覆。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客家委員會官網公告頁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