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海洋委員會為樹立海洋文化維護、保存及發揚之重要典範,藉以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參與臺灣海洋精神之實踐,提升海洋思維建構之量能,特設置本獎項,以表彰我國長期投入用海智慧保存、海洋藝文創作與海洋文化發展領域具特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臺灣海洋文化之發掘、發展與深耕。
對象
(一)本獎項之遴選採推薦提名方式辦理,由具下列資格者以書面推薦參選者:
1.政府機關(構)首長。
2.學術機關(構)首長。
3.大專校院海洋相關院、系、所主管。
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文化藝術法人或團體負責人。
(二)推薦提名限制:
1.每一推薦提名人,至多可提名 5 名參選者(含個人及團體)。
2.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不得擔任推薦人。
(三)參選者資格:
1.個人組: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
2.團體組:依法設立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
(四)得獎組別與名額:個人組 3 名,團體組 3 名。
專案期程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一)止。
申請方式
推薦提名流程:
1.推薦提名包含「網路申請」及「紙本寄件」2 個步驟。
2.網路申請:請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申請表單填寫。
3.紙本寄件:請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以郵戳為憑),依附件格式填寫推薦資料,並備妥應備文件,寄至 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 號 4 樓(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
相關費用
獎勵方式:
(一)得獎證書。
(二)獎金新臺幣 50 萬元。
內容
一、參選類別:
(一)用海智慧保存:
致力於海洋知識、民俗禮儀、節慶、傳統漁具、漁法、船舶及航海技術等用海智慧及技藝之保存與傳承工作,具卓越性、影響性並累積重大貢獻之個人或團體。
(二)海洋藝文創作:
經營文化藝術事業之藝文工作者或團體,以海洋為核心議題,在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電影等藝文領域,投入創作或展演,並以其專業積極參與國內海洋藝文推動,呈現臺灣海洋文化新思維、新視野與新表現者。
(三)海洋文化發展:
關注海洋與人文之發展,透過文化創意、文化資產保存、跨域整合、特色產業或捐資贊助等方式,讓海洋文化成為地方永續發展基石,卓有具體成效、足為社會楷模者。
二、聯絡窗口:
鄭小姐
電話:07-3381810 分機261924
電子郵件:f9691204@oac.gov.tw
❈活動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海洋委員會公告頁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