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內容:
一、臺灣客語講古比賽主題:內容與客家文化之美有關即可,如:客家美食/客家 祭典與信仰/客家諺語/客家精神/客家地景/客家名人/客家傳說等為主題, 可參考2024說故事比賽網站資源。
二、臺灣客語講古比賽說故事時間:擂臺賽(決賽)每人以3-4分鐘為限。
三、決賽為擂臺賽方式。
四、故事內容應於決賽當天繳交紙本3份於報到處。
評分標準:
(一)內容(思想、結構):40%。
(二)臺灣客語 (臺灣客語咬字發音):25%。
(三)臺風(動作、表情):30%。
(四)時間掌控:5%。
評審團依上述評分標準評分並依序位法決定優勝名次,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之評定結果,不得異議。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者表現之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應確保參賽故事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重 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外,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二)凡報名參加本競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之各條款,並同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三)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 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四)頒獎典禮將於決賽當日比賽完畢後舉行,參賽者應於競賽結束及評審講評後,始得離席。事先未經主辦單位同意而無故缺席者,將取消其得獎獎金或等值圖書禮券。
(五)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變更及解釋本比賽辦法之權利,若有變動,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概以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官網或現場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