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方式
一、參賽作品規範
1、 主要作品為2021年之後完成之單(組)件創作。
2、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組)件,同(組)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
二、初審送件
1、 個人資料(包含最高學歷、展歷)
2、創作理念
3、請自行選定類項,依規定上傳主要作品1件及參考作品2件之圖檔,圖檔限2MB以下之JPG檔。
(1) 平面作品須上傳3張圖檔,包含1張全貌及2張局部畫面。
(2) 空間與複合媒體類作品每件需有1張全貌與2張不同角度的圖檔。
(3) 新媒體類動態影音或音像裝置類作品需有3張截圖或不同角度之照片。
4、動態影音作品請透過Vimeo/Youtube等網路空間,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中,以利下載。 影音作品需另剪輯3分鐘以內之精簡版內容,並呈現空間、裝置示意之影片。
5、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預定於2024年7月19日前公布初審入選名單,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三、複審送件與佈展規範
1、 送件
(1) 通過初審者,請將參與初審之主要作品原件,送達新營文化中心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複審資格。
(2) 收件時間為2024年8月15日(四)至20日(二),每日9:00-17:00。
(3) 採郵寄或貨運送件者,運費由參賽者負擔,運送過程所致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複審送件作品須與初審內容相符,不得增刪作品內容,違者取消複審資格。
(5) 作品原件需裝裱完整。易碎及精細作品需附加襯墊,或妥善盒裝。若因包裝不完全致作品損壞,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作品空間、重量需適於展覽場地並便於搬運。作品如有特殊佈置規格或組裝困難者,參賽者應全程參與搬運、佈置。
2、佈展
(1) 主辦單位負責整合並協調展覽空間,並得視各場地狀況彈性規劃作品佈展。
(2) 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不予展出。
(3) 自行佈展者,請於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逾期視同棄權。
(4) 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
(5) 展出作品所需之佈置材料、工具、器材設備(含展示設備、特殊展櫃等)、人員、作品運輸、食宿等請參賽者自理。展出所需之電源配置(以提供3組為限)、油漆及基本木作隔間 由主辦單位協力廠商負責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