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之二十日前檢附補助申請表向市府提出申請,但申請國際志工志願服務活動者,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
詳請可見官方粉絲團
聯絡窗口:徐小姐、(03)-4225205#6006、電子信箱:10017427@mail.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為提供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機會,提升公共參與能力,倡導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投入志願服務。
青年指十五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之人。
公共參與議題:20000~100000
一般志工服務:20000~100000
國際志工服務:100000~150000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之二十日前檢附補助申請表向市府提出申請,但申請國際志工志願服務活動者,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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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徐小姐、(03)-4225205#6006、電子信箱:10017427@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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