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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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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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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期間:無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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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777888,勞動部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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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1321、#1322、#1323,勞動部
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2302、#2304、#2305、#2312 -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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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簡介
為協助初次尋職及從事非典型工作之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鼓勵青年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
對象
1. 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者。
2. 「初次尋職」是指參加本計畫前,未曾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併稱各項社會保險)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限制:
(1) 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之月投保薪資,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以下者,即112年為25,250元(含)以下者。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請點我)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請點我)
(2) 在學期間曾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於參加本計畫前未曾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者。
3. 第1點所稱「未就業連續期間」,依下列規定計算:
(1) 以未有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紀錄之日起算。
(2) 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且月投保薪資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以下之期間,列入計算。
(3) 在學及服役期間,不予計入。
(4) 未就業期間曾參加政府短期就業促進措施或各項社會保險未逾14日者,扣除該參加措施或各項社會保險之投保期間後,仍視為未就業連續期間。
※舉例說明年滿22歲本國籍青年,在112年6月30日取得畢業證書,至112年9月28日皆無投保紀錄,未就業期間連續滿90日,於112年9月29日可報名參加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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