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選方式及序位:
(一) 依申請人填選之航商志願順序,由獎助航商(名單如附件1)以面談、書面或其他審查方式進行遴選。
(二) 遴選序位如下:
1.博幼基金會輔導之學生。
2.低、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原住民族學生。
6.家庭突遭變故學生。
7.家庭生活水準較為低弱之學生。
8.一般學生。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交通部航港局活動公告頁面及線上申請報名頁面。
二、聯絡窗口:
船員組 科長 黃奕僑
聯絡電話:(02)8978-8036
為吸引及發掘潛在之海運優秀人才,並鼓勵航海及輪機相關科系學生於畢業後投入船員職場,特訂定「海員新星培育計畫」。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及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等9間海事校院之商船、航海、航運技術、輪機或輪機工程科系在學學生(研究所、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專班學生除外)。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一) 線上報名:
1. 批次報名:
(1) 欲報名學生填妥申請資訊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交至學校各系辦公室初步審核。
(2) 請各校於113年5月31日前,以校為單位至「船員智慧服務平臺」上傳申請資訊及報名附件。
2. 個人報名:於113年5月31日前至「船員智慧服務平臺」填妥申請資訊並上傳報名附件。
(二) 紙本報名:
填妥「海員新星培育計畫申請表」,並以書面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由學校各系辦公室初步審核後,於113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校為單位郵寄至交通部航港局(106248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5樓船員組),並於信封備註「海員新星培育計畫」申請資料。每位申請人至多可報名2家航商,每報名1家航商,需備1份申請書。
(三) 如有相關問題,可電詢:(02)8978-8017 邱小姐。
提供獲選學生每名每學期學雜費、住宿費及生活津貼(4,500元/月)。
一、遴選方式及序位:
(一) 依申請人填選之航商志願順序,由獎助航商(名單如附件1)以面談、書面或其他審查方式進行遴選。
(二) 遴選序位如下:
1.博幼基金會輔導之學生。
2.低、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原住民族學生。
6.家庭突遭變故學生。
7.家庭生活水準較為低弱之學生。
8.一般學生。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交通部航港局活動公告頁面及線上申請報名頁面。
二、聯絡窗口:
船員組 科長 黃奕僑
聯絡電話:(02)8978-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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