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科會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鼓勵我國年輕優秀博士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以提升國際研究能力,汲取先進國家研發經驗,特訂定要點。
對象
申請資格
(一) 申請人於申請截止日前應為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博士學位未逾五年者,或於簽約前可取得博士學位之應屆畢業生。
(二) 曾領有國科會國外博士後研究補助公費者,不予補助。
(三) 前往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研究者,非本要點補助範圍。
(四) 符合國科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作業要點申請資格者,不適用本要點。
專案期程
112年申請時程:1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適用於11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出國者。
申請方式
112年受理程序
(一)開放於國科會網站線上申請。。
(二)完成網站線上申請文件繳交後,將申請書合併檔首頁自作業系統印出後,由申請人親筆簽名並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中12時前以紙本(以郵戳為憑)寄(送)達地址(如下),始完成報名程序。若未依規定將「已簽名之合併檔第一頁」寄達,網路申請視為無效。
郵寄地址:10622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06 號 22 樓科教國合處收
信封註明:「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申請文件」
相關費用
補助公費期限、額度及核發
(一) 補助期限最長二年,且不得分段或展延。
(二) 補助額度以一年補助新臺幣一百三十萬元為計算基準。
內容
一、 研究領域:研究領域不限。
二、 要點所稱國外研究機構,指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 各研究領域之世界排名前三十之大學。
(二) 各研究領域之國外重要國家實驗室或世界級研發單位。
(三) 申請前往前二款以外之國外研究機構研究,於申請書中敘明理由及該機構之重要性,經科技部同意者。
三、其餘相關規定與文件請參閱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
四、聯絡方式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王瑛瑛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105
蔡佩眞小姐,電話:(02)2737-7236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國科會公告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