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產業培力類:
1、客庄產業之調查研究、人才培育、研習及有助帶動返鄉創(就)業機會等計畫。
2、客庄地方產業之品牌發展、創意研發及包裝設計等計畫。
(二)行銷推廣類:
1、客庄產業之行銷、通路開發等計畫。
2、推廣客庄小旅行或觀光旅遊發展等計畫。
為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促進客家創新加值文化與產業相結 合,發展具有客家特色之文化產業,帶動客庄經濟發展。
詳網站各計劃提案說明
申請單位應於前一年度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或本會通知受理期限開始前始得提案申請。
(一)申請單位應於前一年度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或本會通知受理期限開始前始得提案申請。
(二)申請單位為地方政府者,應將七份計畫書連同一份電子檔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後,彙送本會。
(三)申請單位為民間團體者,應檢具五份書面資料及一份電子檔,連同該團體立案證書影本及組織章程,送請本會
補助類別及項目:
(一)產業培力類:
1、客庄產業之調查研究、人才培育、研習及有助帶動返鄉創(就)業機會等計畫。
2、客庄地方產業之品牌發展、創意研發及包裝設計等計畫。
(二)行銷推廣類:
1、客庄產業之行銷、通路開發等計畫。
2、推廣客庄小旅行或觀光旅遊發展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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