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檔案跟你、我有什麼關係?檔案可作為研究寫作的第一手素材,也是轉化創作的來源!「用檔案,寫論文,秀創意,拿奬金」活動再度登場,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檔案局)每年舉辦檔案研究及創作獎勵活動,鼓勵各界運用檔案作研究及設計作品,最高獎勵金新臺幣 6 萬元。歡迎查詢本簡章推薦之參獎素材,感受檔案蘊涵的時光歲月及歷史情感,成為寫作與文創的活水泉源。
對象
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我國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
專案期程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五)止
(以掛號郵戳為憑;親自送件以檔案局簽收章為憑)。
申請方式
(一) 繳交資料:
1. 檔案研究應用獎勵申請表(如附件 1-1 及 1-2)。參獎作品為 2 人以上共同創作,應並列為參獎人。以法人或團體方式報名者,須指定 1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次競賽之權利義務,包括過程相關通知及奬金發放代收,並轉送(達)予其他成員。申請表請同時傳送至sj_chen@archives.gov.tw,郵件主旨註明「參加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
動」。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3.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4. 未滿 18 歲之參獎人,應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
5. 研究論文部分,全文紙本 3 份與 ODF 或 WORD 格式電子檔或提供雲端連結傳送至sj_chen@archives.gov.tw;博碩士論文應提供原創比對結果,一般論文如有原創比對結果併請提供;論文若以外文書寫,應另檢附中文正體字摘要。
6. 創意加值作品部分,如為文字創作者,附全文紙本 4 份與 ODF 或WORD 格式電子檔 或 提 供 雲 端 連 結 傳送至sj_chen@archives.gov.tw;如為實體作品,得以實體成品、模型或模擬圖,圖檔規格為寬 800 ×高 600 像素、解析度 200dpi、jpeg 檔、RGB 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5MB,及正、背、側面設計圖說。
(二) 送件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均可,收件地點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收」( 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9樓),信封請註明「參加 113 年推廣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8:30-17:30。其中,申請表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sj_chen@archives.gov.tw;如有作品電子檔亦請以電子郵件或提供雲端連結傳送至上述郵件信箱,並於郵件主旨註明「參加 113年檔案研究應用獎勵活動」。
相關費用
(一) 優等者,頒給獎狀 1 幀及獎勵金新臺幣 6 萬元。
(二) 甲等者,頒給獎狀 1 幀及獎勵金新臺幣 3 萬元。
(三) 佳作者,頒給獎狀 1 幀及獎勵金新臺幣 1 萬元。
內容
一、獎勵範圍:
(一)檔案研究論文類:
1. 運用檔案素材進行各類主題或學科領域之一般學術論文、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校院博碩士論文(以下簡稱博碩士論文)。
2. 進行檔案管理及應用行銷學理、技術或實務探討等相關論文、博碩士論文。
3. 以上作品須未曾公開發表,惟博碩士論文依著作權法及學位授予法推定同意公開發表者不在此限;博碩士論文並以報名截止日前三年內完成者為限。
(二)檔案創意加値類:
1. 應用檔案內容轉化成具當代性的創意內容,提出足以傳達檔案價值的創意產品設計構想、促進檔案管理之研發作品或其他提升檔案意象、為推廣民眾認識檔案內容之行銷推廣創作。
2. 競賽作品以下列創作為佳,:
(1) 檔案局典藏之國家檔案中有關「臺灣解嚴」檔案。
(2) 運用國家檔案館視覺設計創作文創商品。
(3) 設計國家檔案館意象公仔。
3. 作品表達形式不拘,運用圖像、動畫、影片、文字、聲音、遊戲設計等方式表現,即再利用及將檔案內涵生活化之各種創作皆可(例如漫畫、動漫、圖像小說、劇本寫作、IP 衍生創作及平臺建置等)。
(三)以上參獎作品除曾獲得檔案局其他獎助者不得參加外,曾參與其他機關(構)徵件活動之獲獎作品不在此限,但請於申請表標註獲獎情形,供檔案局參酌。
(四)過去已投件之相同作品不得重複參獎。
二、聯絡窗口: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企劃組
2422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9 樓
聯絡人:陳詩蓉
聯絡電話:(02)8995-3514
傳真號碼:(02)8995-6465
聯絡 e-mail:sj_chen @archives.gov.tw
❈以上詳細相關資訊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活動公告頁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