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此貸款申請類別及額度如下:
(一)第一類
核貸額度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八成為限,且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申請人通過審查後,獲文化部推薦核准函予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無第十點利息補貼之適用。
(二)第二類
核貸額度最高以申請計畫金額八成為限,且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申請人通過審查後,獲文化部推薦核准函予信保基金,並經同意授信後,貸款利息由文化部按年利率補貼最高百分之二。
(三)第三類
取得政府機關各類計畫補助之申請者,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其以同一補助計畫申請貸款者,核貸額度最高以申請計畫金額八成為限,核貸額度已受政府補助者須先扣除。申請人通過審查後,獲文化部推薦核准函予信保基金,並經同意授信後,貸款利息由文化部按年利率補貼最高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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