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9日(星期三)晚上7點於新北市府大樓401會議室另有辦理計畫提報說明會,有意報名申請之演藝團隊務必派員參加,俾利撰擬計畫書。
相關資訊請詳閱111 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演藝團隊培力暨推廣計畫申請簡章
聯絡窗口:
新北市府原民局 賴先生 (02)2960-3456分機3986
臺灣原住民各族群有著豐富且形式多元的樂舞文化,無論是在音樂、舞蹈之天賦與能力相當出眾外,表現也十分出色。新北市原民局為傳承原住民族精粹與榮美的藝術表現,並使原住民族演藝團隊穩定行政營運,提升專業創作水準並發展出自我特色,以達到永續經營之目的。
1、於新北市立案滿1年以上(以受理申請當日為準)。
2、富有藝術創造潛力,且每年至少有1場以上公開演出(須提出演出證明佐證資料)。
3、演出內容具特色並足以向其他直轄市、縣(市)推展。
4、提出改善及提升團隊專業演出創作、行政營運等具體計畫(此為評估是否補助之重要參考依據)。
5、財務收支健全且具款項自籌能力者。
6、每一演藝團體參與製作及演出原住民至少15人以上。
7、為推展表演藝術進入原鄉,受補助之藝術團隊需配合新北市原民局規劃於「烏來區原住民表演藝術中心」展演。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
依指定格式將申請表件,於申請期限內(郵戳為憑)函送新北市原民局,逾期即不予受理。
今年度補助組別分為「表演藝術產業精進組」及「表演藝術產業扎根組」2組,最高補助金額分別為新臺幣25萬及15萬元整,詳細補助規定請詳閱簡章第4點。
111年3月9日(星期三)晚上7點於新北市府大樓401會議室另有辦理計畫提報說明會,有意報名申請之演藝團隊務必派員參加,俾利撰擬計畫書。
相關資訊請詳閱111 年度新北市原住民族演藝團隊培力暨推廣計畫申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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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府原民局 賴先生 (02)2960-3456分機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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