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申請文件、系統操作手冊與補助金額請詳閱公告網頁。
聯繫窗口:
臺北市各區公所之原住民服務員,聯繫方式請參閱檔案。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朱先生,電話(02)2720-6001分機54
本補助由收托機構提出申請,請家長準備相關資料逕送機構申請。
(一)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國民小學以下兒童。
(二)兒童及父母一方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臺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者(每人每月38,026元以下)。
(四)實際就托於臺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保母)、托育家園或托嬰中心、公、私立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申請期限:112學年第1學期:112年9月1日至112年11月24日止。
1.請家長準備指定相關資料逕送收托機構申請
2.收托機構進行線上申請,備齊所需資料,於系統填寫申請並上傳申請資料電子檔。
版權所有 2022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