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原則:
(一)採競爭型補助機制,每項計畫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上限。
(二)提案內容得為跨年度計畫,應於提案第一年研提整體計畫,包含計畫期程、分年計畫構想及分年費等,其第二年補助經費,文化部得視立法院預算審查結果調整之。如經文化部考評計畫結果異常,文化部得視情況廢止或撤銷補助。
(三)計畫應每年辦理至少二場成果發表或至少一場公開階段性呈現。
申請詳情可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聯絡資訊: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推廣科 簡小姐 (02)8512-6544
文化部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特訂定「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內容以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有助於國際合作、展演交流及國際網絡經營之科技藝術計畫。
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經核准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大學院校或團體。
收件時間:110年9月1日14:00至11月5日17:30
採線上申請及實體郵寄
提案通過最高可獲:$0~10,000,000
補助原則:
(一)採競爭型補助機制,每項計畫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上限。
(二)提案內容得為跨年度計畫,應於提案第一年研提整體計畫,包含計畫期程、分年計畫構想及分年費等,其第二年補助經費,文化部得視立法院預算審查結果調整之。如經文化部考評計畫結果異常,文化部得視情況廢止或撤銷補助。
(三)計畫應每年辦理至少二場成果發表或至少一場公開階段性呈現。
申請詳情可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聯絡資訊: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推廣科 簡小姐 (02)8512-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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