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桃園市客家事務局為推廣桃園市客家藝術文化,並鼓勵各協會、團體及優秀人才。
對象
為國內外公私立藝術團體、設計團體、機關、學校以及藝術創作者,以客家元素為主之展覽活動。歡迎文史研究、社區營造、生態復育、傳統工藝、藝術創作等各領域文化實踐者或團隊申請。
專案期程
自公告日(111年7月7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112年度1月至12月辦理之展覽。
申請方式
申請者備齊應檢附資料 1 式 2 份,以親送(週一至週五早上 9 點至下午 5 點)或郵寄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提出申請,以郵寄方式送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以上申請資料請自行備份,審查完後不予退還。
收件地址: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 500號),並於信封註明「112 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藝文展覽徵件計畫申請」及寄件聯絡人姓名、電話。
內容
一、展覽場地及開放時段
1.桃園市客家文化館特展室 A1(1 樓)、A11(2 樓):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 500 號(A1 面積:88 坪)、(A11面積:87 坪)可依展覽類型及性質擇合適之樓層展覽(A1+A11 或A1)。
2.桃園市北區客家會館—多功能教室兼展覽廳(2 樓):桃園市八德區崁頂路 60 號 2 樓(面積:50 坪)。
3.崙坪文化地景園區—客家工藝館:桃園市觀音區學府路 350 巷 120 號(面積:43 坪)。
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週一公休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三、相關資訊請參閱公告頁面及112年度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藝文展覽徵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