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撰寫建議:
(一)以高雄在地議題/在地社區需求為出發點,與社區單位/NGO團體/機構/學校/合作,運用自身專長,規劃以一般民眾(長輩、青少年、婦女、兒童等)為對象之公益行動方案(方案執行地點或受益對象須為高雄地區)
(二)內容詳述議題或需求的發想緣起,以及提案的預期改變者為佳。
(三)內容包含宣導大眾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或運用衛福部社家署兒童權利公約網站/教育宣導/多元教材之內容設計活動者,優先補助。
二、審核方式:
(一)初審:主辦單位確認書面資料、申請人資格以及提案內容。
(二)面審:提案人或團隊須親自出席進行10-15分鐘說明(形式不拘)並接受審核委員問答,預定 112年 5 月 20 日(星期六)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1樓8號基地進行面審。
詳細資訊及計畫辦法請參閱簡章。
三、聯絡窗口: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
07-7466900分機300 青少年組 林社工
報名信箱:wcyc.play@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