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引進公私協力之精神,結合政府機關、公營企業、公股銀行、及特邀機構的資源,加強照顧經濟弱勢家庭青年,提供在學青年工讀機會,青年發展署提供媒合平臺,協助其體驗學習,並讓青年於在學期間可學習經濟自立,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以利適性就業。
對象
年齡35歲以下,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本國籍在學學生,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低收入戶:由青年發展署透過系統查驗。
(二)中低收入戶:由青年發展署透過系統查驗。
(三)近一年獲貸就學貸款:須上傳銀行就學貸款存根聯或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後,由青年發展署查驗。
(四)近一年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須上傳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後,由青年發展署查驗。
已考取大專校院、研究所者,因應屆畢業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暫無學籍未超過1年,應徵時可先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等相關證明文件供用人單位參考。上開暫無學籍者,若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須證明目前經濟狀況符合就學貸款或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標準,惟實際進用仍以各用人單位徵才所定條件為準。
專案期程
(一)每年1月初:青年發展署職缺調查
(二)每年1-12月:用人單位刊登職缺並媒合進用
(三)工讀結束後一週內:青年發展署問卷調查及工讀心得回收
相關費用
工讀薪資由用人單位支付,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工時須符合勞基法之規定,並依法為工讀青年投保勞保及提撥勞退金。
內容
一、用人單位:
(一)政府機關: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
(二)公營企業: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屬公營企業。
(三)公股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等9家公股銀行。
(四)特邀機構:青年發展署特別邀請之民營銀行、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之民營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等3種。
二、登錄及媒合:
(一)工讀機會招募:用人單位於「RICH職場體驗網」:「經濟自立青年工讀」專區刊登工讀職缺詳細需求條件。工讀期間以暑期為主,長期亦可。
(二)應徵媒合:符合本計畫資格之在學青年,於RICH職場體驗網「經濟自立青年工讀」專區註冊登錄後可投遞履歷,由用人單位面試進用。
(三)回報錄取名單:由用人單位優先進用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青年,並配合於進用青年後,於RICH職場體驗網回報錄取名單。
三、聯繫電話: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經濟自立工讀專案
0800-005-880 / 02-7736-5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