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項目:死亡救助、醫療補助、重大災害救助及生活扶助。
二、補助內容及救助金核發基準,請參閱官方網站公告之111年度計畫。
三、主協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桃園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三)執行單位:桃園市各區公所(復興區公所除外)。
救助原住民族緊急危難、落實照顧原住民生計。
設籍桃園市之原住民者,遭遇本計畫規定之急難事由者。
申請期限:2022/01/26 ~ 2022/12/31
(一)死亡救助、醫療補助及生活扶助案件,申請人於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各執行單位受理後,應於一週內完成訪視調查。
(二)重大災害救助案件,於事件發生三日內由執行機關主動派員訪視調查並辦理補助,或申請人於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各執行機關受理後,應於一週內完成訪視調查。
一、救助項目:死亡救助、醫療補助、重大災害救助及生活扶助。
二、補助內容及救助金核發基準,請參閱官方網站公告之111年度計畫。
三、主協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桃園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三)執行單位:桃園市各區公所(復興區公所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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