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內容詳見官方網站公告或屏東縣政府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作業要點。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聯繫窗口:表藝科蔡小姐 08-7227699,分機171
電子信箱:takkikinki@gmail.com
為鼓勵屏東縣演藝團隊之蓬勃發展,深耕屏東縣演藝團隊之創作專業、展演水準及機會。
凡設籍於屏東縣,從事音樂、舞蹈及戲劇等演藝活動之演藝團隊,符合下列條件者皆,可提出申請:
(一)立案登記滿一年(持有業餘演藝團體登記證及屏東縣政府府演藝團體立案證書),且演出經驗績優,具地方特色足以向其他縣市或國際推展能力。
(二) 富藝術創作潛力,每年至少有二場以上優質演出。
(三) 有固定辦公場所與排練場地(含自用、合用或租用)。
(四) 聘有藝術行政人員至少一名。
(五) 財務收支制度健全(最近一年度國稅局申報書),並取得團隊所在地財稅機關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
申請時程:公告日起至111年2月11日(五),以郵戳為憑。
審查時程
(一)預計初審時間:111年2月11日(五)至111年2月18日(五)。
(二)預計複審時間:111年2月25日(五)(確切時間依屏東縣政府公告為準)。
(三)預計核定公告時間:110年3月中旬。
(一)申請者請依新式申請計畫書格式填寫1份,相關表格電子檔,可至文化處網頁下載。
(二)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30分前送屏東縣政府府文化處表演藝術科辦公室彙整,如以郵寄方式寄送者,以截止日當日郵戳為憑(寄件地址:900屏東市民生路4-17號)。
第一級補助:$350,000 ~ $450,000
第二級補助:$250,000 ~ $340,000
第三級補助:$150,000 ~ $240,000
一、相關內容詳見官方網站公告或屏東縣政府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及獎勵作業要點。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聯繫窗口:表藝科蔡小姐 08-7227699,分機171
電子信箱:takkikinki@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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