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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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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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期間:2021-10-20 至 2021-11-19
詳見專案期程 -
聯繫窗口:青年署
林先生
02-77365398、min60405@mail.yda.gov.tw -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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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為協助大專校院學生職涯發展,順利接軌職場,補助學校結合內外部資源,配合國家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多樣化或系列性之職涯輔導及發展計畫,並依不同族群之獨特性,結合相關資源,針對其需求進行職涯輔導,協助青年多元職涯發展,促進青年儘早找到未來發展職志。
適用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及空中大學)
(一)學生:協助學生職涯發展,如自我探索、職場能力及態度的培養、職場體驗、求職技巧、開設職涯輔導課程或將職涯輔導融入課程,及其他有助發展職涯之相關規劃。
(二)系所教職員、職輔人員:協助職涯輔導單位人員、系所教師及職涯導師提升知能,如職涯輔導技巧、了解產業趨勢與就業環境、資源結合運用,及其他有助提升職涯輔導知能之相關規劃。
線上申請: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
計畫執行:2022年1月1日至11月15日
(一)110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下午5時於青年署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線上提案。
(二)由各區召集學校受理區域內學校申請案件、初審、諮詢服務等事宜。
(北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
中區: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雲林縣。
南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一)視提案規劃之職輔課程與活動內容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全校類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創新類每案補助上限30萬元;教材類每案補助上限30萬元;原住民族類每案補助上限40萬元。獲全校類補助案者,將不予補助其他類別,其他類別每校獲補助案件以2案為限。
(二)以部分補助為原則,惟符合國家重點產業發展、創新規劃或其他因素,經教育部青年署核定後,得全額補助。另臺北市立大學隸屬臺北市政府,依據中央補助地方經費之規定,補助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金額之90%,不足金額由該校另行籌措。
(三)非屬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三點規定之專案輔導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