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鼓勵地方政府、社教及博物館所、公私立學校、大專校院、民間團體參與海洋文化溯源,梳理及建立海洋知識架構,以活化運用在地海洋文化,凝聚海岸聚落共識,透過出版、技藝傳承、國際交流、藝文創新等面向,提升在地海洋文化論述、內涵與永續性,讓海洋文化成為地方永續發展之基石,特制定本補助計畫,俾達成發揚海洋文化及永續發展之目標。
對象
(一)地方政府。
(二)公立之博物館及社教館所。
(三)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公私立學校、大專校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符申請資格
1.五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三年內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限尚未屆滿者。
3.欠繳應納稅捐尚未繳清者。
專案期程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海洋委員會得視收件情形,展延收件期限)。
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應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網路申請」及「寄送紙本文件」。
1.網路申請:應於前項規定期限內上網完成申請表單填寫。
(1)地方政府申請網址:「海洋事務補助計畫管理資訊系統」
(2)民間團體、學校、博物館及社教館所申請網址:
2.寄送紙本文件
(1)於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一式 10 份,寄至 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4 樓(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收。紙本文件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海洋委員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憑(113 年 12 月 31 日當日為限,逾期恕不予受理)。
(2)繳交格式:
A.地方政府:
請於「海洋事務補助計畫管理資訊系統」完成填寫申請計畫書後,下載工作計畫書電子檔,並完成套印,請務必於封面加註徵件類別(例如:海洋知識與實踐出版-航海知識轉譯類)。
B.博物館及社教館所、學校、民間團體
以 A4 規格中文(字形為標楷體)撰寫,雙面印刷,直式橫書編排並編目錄頁、頁碼,主文不超過 20 頁,其
餘以附錄(提案單位過去執行績效或行政配合情形)、圖片及照片補充,總頁數以 50 頁內為原則。影本證明
文件應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申請文件應包含:
- 申請表。
- 計畫書。
- 執行承諾書。
- 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及事前揭露表(合作單位免繳交)。
- 證明文件影本
(a) 民間團體:申請單位登記、立案文件、現任負責人當選證明文件。
(b) 國(公)立學校、公立博物館及社教館所免附證明文件。
(a) 本計畫屬民間團體提案者(政府立案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組織或社區發展協會等),需檢附 3
年內任 1 年曾受相關政府補助完成計畫之實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b) 提案計畫倘有結合其他合作單位、團體或相關機關(構),請提供合作意向書或相關參考文件尤佳,無則免附。
(二)申請資料審查完畢一律不予退還,亦不給予繳交資料所需之各項經費。
(三)申請資料應完備,未完成書面申請作業、資料不齊全、不符規定或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相關費用
經費額度及執行期程
(一)補助/合作經費
1.地方政府每案最高補助經費 300 萬元。
2.公立之博物館及社教館所每案最高合作經費 200 萬元。
3.公私立學校、大專校院每案最高補助經費 100 萬元。
4.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每案最高補助經費 50萬元。
5.經審查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二)執行期程:自 114 年計畫核定日(預計 3 月 15 日)起,至 10月 31 日止,並須在同年 11 月 14 日前辦理結案。
(三)本案經費俟立法院完成預算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倘 114 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預算金額,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
內容
一、徵件類別
(一)薪傳
1.航海智慧轉譯類:
調查盤點傳統船舶匠師技藝與製造技術,或針對在地特有、於海上移動之針路口訣、觀星辨位與水路航道等海洋知識,進行現代科技詮釋、科普書寫或造船計畫圖譜等資料編撰,出版專書。
2.海岸聚落發展類:
保存或詮釋海岸聚落溯源之記憶、史料及智慧,透過田野調查、文獻整理、記錄與書寫等手法,呈現在地獨特的用海知識、文史脈絡、涉海傳統技藝、技術或特色海洋生活風貌,出版專書。
3.圖文繪本創新類:
運用手工造船技藝或技術,傳統航海或用海智慧、技藝或技術,海岸文史脈絡,特色海洋生活風貌等為題材,經由圖文創作、繪本或漫畫等形式,創新呈現臺灣的海洋文化內容。
(二)船藝
1.造舟技藝傳承類:
舉辦造舟技藝傳承、航海知識傳習、傳統船舶製造技術之課程計畫,包含但不限營隊、研習或工作坊等形式,藉由實作、觀察與體驗等方式培養民眾在造舟或航海方面之知識、思維與實踐能力。整體課程至少 18 小時,實作至少 6 小時,招募至少 15 名學員。另須透過動態影像紀錄與詮釋全案技藝傳承或知識傳習之歷程。
2.航海實踐交流類:
以歷史航線、海路遷徙與造舟技藝為核心議題,舉辦舟船航行或國內、國際交流活動,藉以復振臺灣航海文化,推展造舟技藝或航海知識之實踐與交流。舟船航行須以實踐歷史航線或水路航道為基礎,交流活動包含但不限論壇、座談會或專題研討會。
(三)藝海
1.海洋主題創作類:
以涉海歷史場景、海岸聚落文史脈絡、用海、航海、造舟智慧、技藝、技術或特色海洋風貌等為主題,規劃執行表演藝術節目(包括舞蹈、戲劇、音樂等)或視覺藝術、新媒體內容、文學、電影、展覽或其他藝文創作計畫。
2.海洋藝文扎根類:
跨域整合在地資源,以臺灣海洋記憶為核心議題,針對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或電影等藝文領域,規劃文化體驗內容,擴大海洋藝文參與人口。
二、聯絡窗口
海洋委員會 科技文教處
地址:80661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4 樓
總機電話:(07)338-1810
❈以上詳細相關資訊以海洋委員會公告頁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