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流區域:新加坡、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汶萊、緬甸、寮國、柬埔寨、紐西蘭、澳洲及南太平洋地區。
二、計畫型態:計畫內容須開創與當地民眾或藝文團體協作、對話之連結,提增公眾文化參與率、公眾對在地文化的認同。以能引發大眾對於「公共事務」及「跨國連結」的關注,具雙向合作效益及後續延伸之議題為佳。創作暨執行方式可涵蓋影像創作、研討會、音樂/舞蹈/戲劇/戲曲表演、工藝/文學/動漫/創作、田野調查與研究、藝術節/市集及其他項目。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文化部公告版本為準❈
為推動文化新南向,鼓勵青年藝文人才從事國際文化交流事務,將臺灣經驗帶入國際文化網絡,文化部「青年文化園丁隊──臺灣青年至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補助」補助計畫,自105年推辦迄今,已補助38組團隊赴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紐西蘭、澳洲等國,以社造田野調查、共學工作坊、紀錄片拍攝、參與藝術節等計畫,進行南島原住民、婚姻平權、博物館數位化等多元型態跨國及線上交流活動。
團隊成員至少 3 人(含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年齡上限放寬至45歲(其餘團員年齡為20至35歲)。
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6日(五)17時止。
活動執行期間:徵求 112 年 2 月至 10 月執行之交流計畫。
採線上報名:於受理期限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填寫線上【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申請表】,並自行下載列印出紙本,俟用印後掃描成電子檔,併同【計畫書撰寫項目】上傳。
線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諮詢專線:(02)2658-9298 #556,#348
一、交流區域:新加坡、泰國、印尼、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汶萊、緬甸、寮國、柬埔寨、紐西蘭、澳洲及南太平洋地區。
二、計畫型態:計畫內容須開創與當地民眾或藝文團體協作、對話之連結,提增公眾文化參與率、公眾對在地文化的認同。以能引發大眾對於「公共事務」及「跨國連結」的關注,具雙向合作效益及後續延伸之議題為佳。創作暨執行方式可涵蓋影像創作、研討會、音樂/舞蹈/戲劇/戲曲表演、工藝/文學/動漫/創作、田野調查與研究、藝術節/市集及其他項目。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文化部公告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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