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111年度臺北青年職涯儲值護照試辦計畫。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執行單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二、聯絡窗口: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就業服務專線:(02)2308-5231
傳真:02-2308-5359
地址:108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衝擊台北市就業市場,青年初次尋職困難,為持續鼓勵青年尋職,並緩減尋職期間經濟壓力,及建立完整職涯規劃。
設籍臺北市4個月以上,現未就業之18歲至29歲青年,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申請職涯儲值護照(本計畫每月以30日計算):
(一)畢(肄)業後至申請日前未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農民保險。
(二)畢(肄)業後至申請日前曾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合計未逾14日,現未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農民保險。
(三)以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紀錄之日起算失業滿1個月以上。
申辦期間: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已申請110年度台北青年職涯儲值護照試辦計畫者,適用本計畫規定。
(一)青年應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就業大補帖線上申請職涯儲值護照,並檢具所需文件。
(二)青年申請本計畫補助應於本計畫規定時間內以線上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有欠缺,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核發補助。
(一)完成職業心理測驗及1次職涯諮詢,並接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第1次補助5,000元
(二)接受2次就業輔導服務,並接受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第2次補助5,000元。
(三)接受2次就業輔導服務,並接受3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第3次補助5,000元。
※青年於核發職涯儲值護照之日起30日內已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逾14日者,不得申請第2次、第3次補助;於核發職涯儲值護照之日起60日內已參加就業保險或勞工保險逾14日者,不得申請第3次補助。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111年度臺北青年職涯儲值護照試辦計畫。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執行單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二、聯絡窗口: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就業服務專線:(02)2308-5231
傳真:02-2308-5359
地址:108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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