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讀名額:80 名。
二、資格審查:
苗栗縣政府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113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公告「符合資格名單」於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站,並以電郵寄發通知符合資格名單,屆時請自行上網或查閱郵件,不另行個別電話通知。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苗栗縣政府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簡章。
三、聯絡窗口: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 古小姐
電話:(037)332-359
為協助青年學生提早學習職場經驗、充實工作經驗、增加職業性向探索機會等,期藉由公部門暑期工讀協助青年學生認識公部門工作環境、培養其就業技能並建立正確的職業觀念與工作態度。
(一)基本資格:
1、設籍苗栗縣並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具有學籍之青年學生【不含僑外生、應屆畢業生﹝包括高中(職)三年級升大學﹞、五專前三年以下學生、進修部(夜間、假日、暑期班)、延畢、研究所及空中大學學生】。
2、每名工讀生進用以 1 次為限,曾參加苗栗縣政府 112 年度(含)以前之同性質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並經錄取工讀者,不得再行報名參加。
(二)特定資格:滿足上述基本資格條件,面試分數若有同分且同時符合下列特定資格之一者優先錄用: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低收、中低收入戶(檢附本縣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新住民子女(檢附戶籍資料)。
4、本人為原住民(檢附戶籍資料)。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檢附本縣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文件)。
6、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檢附本縣核發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證明文件)。
7、單親家庭子女且最近二學期曾申請就學貸款並通過審核者【檢附戶籍資料及核貸證明文件(銀行就學貸款存根聯或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8、中高齡(年滿 45 歲至 65 歲)且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勞工家庭子女(檢附父或母其中 1 人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無工作切結書及勞保明細表)。
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 11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7 時止。
面試時間:113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
工讀期間:自 113 年 7 月 10 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
報名表採紙本收件,請填妥報名表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附件 2 至 5),親自送達或郵寄掛號(地址:36055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2 號 1 樓,青年創業工作坊收)。
1、親自送達:上班時間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逾時不受理。
2、郵寄掛號:依報名資料郵戳日期為憑,逾截止日不受理。
本計畫進用人員之工作津貼係按進用人員提供勞務之工時計算,每日工作時間 8 小時,按月薪 2 萬 7,470 元核算,中途離職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給薪。
一、工讀名額:80 名。
二、資格審查:
苗栗縣政府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113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公告「符合資格名單」於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站,並以電郵寄發通知符合資格名單,屆時請自行上網或查閱郵件,不另行個別電話通知。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苗栗縣政府113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簡章。
三、聯絡窗口: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 古小姐
電話:(037)33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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